婚姻期间借款不知情

对于婚姻期间一方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但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,虽然配偶不知情,但如果借款确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,且金额在合理范围内,该债务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。这是因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,原则上应视为夫妻共同负担。因此,即使一方不知情,也可能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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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法律角度,婚姻期间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情时,应:1. 了解借款用途,判断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。2. 保留相关证据,如不知情证明、借款用途证明等。3. 咨询专业律师,明确自身法律责任及应对策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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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断婚姻期间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需考虑以下情况:1. 若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且金额合理,无论配偶是否知情,均视为共同债务。2. 若借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,需债权人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、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,否则不视为共同债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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